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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代理人将她筹救命钱的房子抵押还债 构成犯罪

发表于2014-08-26

 49岁的杜敏患心脏病多年,女儿大学毕业,她也少了一些经济负担,一个盘算多年的打算,再一次被提了出来。杜敏患心脏病多年,一直想做手术,但一个人拉扯女儿长大,再加上下岗,治病的事她一直深藏心底。多年拼命工作,从事销售工作的杜敏挣来了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。家里人建议,她可以把房子抵押贷款,借钱做心脏搭桥手术。

  今年1月10日,杜敏通过朋友介绍,认识了某投资管理公司的黄某,听人说通过中介申请房屋抵押贷款,不仅时间短,而且贷款金额高,杜敏便和黄某签订《委托书》,全权委托黄某作为代理人,办理她位于巴南区龙洲湾房屋的抵押贷款事宜,并就此进行了公证。


  杜敏说,她对房屋抵押贷款的事一窍不通,但向银行贷款和向小贷公司贷款之间有什么差别,她还是略知一二。在签订《委托书》时,她专门抹掉了“小贷公司”,还在第一条内约定,要求黄某“代为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、签署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等一切相关文件并领取贷款。”

房子竟然被抵押给个人

  原本以为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,但时隔半年仍未接到银行通知,让杜敏感觉蹊跷,她几次找到黄某,都得到同样的答复:正在办理中。

  8月11日,杜敏专门去了一趟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调档查实,这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半年前,就以35万元的借款金额,抵押给了一个叫做文某的个人。

  自己明明要求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,为何房子却被抵押给个人?杜敏查询档案发现,自己的房子被超出授权抵押给个人,更让她担心的是,在双方签订的《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》中,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,连最基本的贷款利率也没有进行填写。

  “没有约定利率,会不会成了高利贷?”杜敏说,看到这个合同,她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,向个人贷款和向银行贷款是两码事,就算不是高利贷,利率也肯定会高出银行许多。更可怕的是,房子被抵押了,她一分钱也没得到。杜敏直觉,一笔正常的抵押贷款变成了危险交易。


35万元被代理人抵债

  杜敏决定先找到黄某问个清楚。8月21日,杜敏几经周折找到黄某,黄某这时却躺在市骨科医院的病床上。原来,黄某事实上并非某投资管理公司的中介,他这次住院,正是因为经济纠纷没有得到处理,被人打断4条肋骨。

  黄某也向重庆晨报记者证实,杜敏将房屋抵押贷款确有其事,自己也的确向文某贷款35万元,但因为他之前欠下文某一笔钱,所以这35万元文某实际上并未支付,就直接抵了债。

  黄某给杜敏写了张说明,并按上手印:(杜敏的房子)实际抵押给文某35万元,黄某也没有收到钱。黄某表示,再给他10天时间,与文某的债务纠纷解决后,将归还杜敏房产证。

  折腾了半个月,杜敏心力交瘁,她稍有劳累,便会喘不过气来。原定9月份做手术的计划看来也只能暂时取消,能不能等到救命钱,也成了未知数。


律师说法

代理人涉嫌恶意侵占

  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,登记中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,如果未经过房屋产权人的同意,擅自将房屋抵押登记给自然人,杜敏可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。

另一方面,代理人黄某将被代理人贷款用于抵债,其行为严重侵害被代理人权益,可能构成恶意侵占,涉嫌犯罪。建议杜敏可以首先向公安报警。

她该怎么办

  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35万元对谁都不是个小数目,他们一直在协助杜敏处理此事。8月14日,杜敏第一次找到他们时,因为考虑到该房屋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,他们第一时间对该房屋进行了行政限制,对这套房屋进行冻结,目前不能交易。

  同时,向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信息中心发函,要求查询黄某相关资产。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整个登记过程中,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过错、有多大过错,该承担的责任他们不会推卸。他们建议杜敏先报警,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也将以信息反馈的形式,协助警方进行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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