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涪陵:临时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

发表于2014-10-09

    巴渝传媒网讯(记者 徐华东)记者从涪陵区发改委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,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从10月1日起,涪陵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新标准。

    不同性质停车场不同定价

    此次实行的新标准,对不同性质的停车场分别实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。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府定价;宾馆酒店、写字楼、商场、餐馆、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(不含商住混合停车场)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;其他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府指导价。

    停车场审批和备案程序有规定

    实府定价的停车场经营者,应取得市政管理部门《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证》及相关部门的经营资格手续后,其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委审批后执行。实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,应取得市政管理部门《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证》后,填制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停车收费基本情况表》,将确定的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委。

    区发改委将各类停车场经营者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。

    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

    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国家有关政策,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,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,在停车场入口或收费区域醒目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。各停车场经营者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价格(收费)的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对不执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,区发改委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》予以处罚。

    临时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此次实行的新标准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:繁华路段8时至20时每车位每小时3元,夜间20时至次日8时每车位每小时1元,最高每车次不超过5元;非繁华路段8时至20时每车位每小时1元,夜间20时至次日8时每车位每小时0.5元,最高每车次不超过3元。

    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,城区范围内指崇义、敦仁、荔枝、江东、江北、李渡、龙桥、白涛8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。繁华路段指市政、公安设置的限时停车路段。临时占道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免收停车费,超出30分钟的,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。跨时段停车按上述标准分时段计收。城区范围外的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按低于城区收费标准制定。


上一页|1|
/1页